标题: 2025年春节期间,柳州市主城区仍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您是本帖第316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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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柳州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内容《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到2025年柳州依旧严格遵守《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要求,柳州市区禁放区域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如上图,红色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可前往禁放范围外的区域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注意燃放安全。如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通过110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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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25-01-04 21:17 被 sr22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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