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岑溪市初中有偿补课,教育局不作为 (您是本帖第312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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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第一中学,初一上学期一开学就开始了一个学期的有偿补课,每周星期六补一天,一天40元(不包括伙食费,伙食费另计),到学期结束就拿现金去学校交给老师。
如果补课是有偿的,即学校或教师收取费用进行补课,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学校不得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有偿补课。
2025年2月17开学,学校又开始要求星期六有偿补课了,我于2月21日下午打电话0774-8239330到岑溪市教育局投诉反映了情况,2月22日星期六学校还是照常有偿补课得不到制止,2月26日下午我再打0774-3841410梧州市教育局投诉反映了情况,3月1日星期六学校还是照常有偿补课得不到制止。
我对这些教育监督部门十分佩服。可以做到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投诉举报,顶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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