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南宁多片区控规有调整,涉及中小学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您是本帖第24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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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富宁片区FN—07(江南公园)单元、东沟岭片区DGL—03(茅桥岭)单元及亭洪片区TH—06(白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拟对片区局部用地进行调整,涉及中小学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不断完善片区服务配套,提升居住环境。
江南公园单元:规划小学用地有调整
根据《南宁市中心城区富宁片区FN—07(江南公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修改)》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本次规划维护范围位于高棠路以南,金华路以东、金棠街以西。
规划维护主要内容,将两处规划居住用地合并调整为一处规划居住用地,调整后地块容积率不超过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超过30%,建筑限高80米。
将规划小学用地调整至金棠街西侧,用地面积由约29143平方米调整为约24989平方米。
茅桥岭单元:新增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南宁市中心城区东沟岭片区DGL—03(茅桥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本次规划维护范围位于南梧大道北侧、建兴路西侧。
规划维护主要内容,整合鸡村片区教育用地,结合兴宁区人民政府意见,将秀厢大道(厢竹大道)、永安北一路、宝湾路、沙江路围合街区范围内的规划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
取消宝湾路(沙江路—建兴路)两侧规划公园绿地。
将建兴路西侧、兴东路北侧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一类仓储物流用地。
白沙单元:规划的中小学用地调整
根据《南宁市中心城区亭洪片区TH—06(白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本次规划维护范围位于白沙大道以南、白沙南四里以西地块,以及白沙大道以北、江南大道以南、白沙北二里以东地块。
规划维护主要内容,将3—05地块43255平方米的规划中小学用地划分调整为规划一处22100平方米的中小学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将5—24地块规划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与5—25地块规划商业用地合并调整为规划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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