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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敬畏纪法,自觉筑牢抵御腐败的屏障 (您是本帖第24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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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义在于守纪律、明法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崇敬、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敬畏法纪,就是要把法纪当作信仰、尊法敬纪,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是内心深处对法纪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如果不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该止步的地方不止步,就会如同失控的汽车,偏离方向、横冲直撞,最终酿成大祸。可以说,纪律法律不是约束干事创业的“绑带”,而是“安全带”,是党员干部抵御诱惑、防止被“围猎”的屏障,是更好地在事业上施展手脚的保证。党员干部要想任何时候都不逾矩、不违规、不越线,就要脑中有党规党纪,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人的尺度。要严格执行法纪,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无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还是深化作风建设,都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把依法治国、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格管好身边人,要求身边人时时自重、自警,处处慎欲、慎微,确保身边的人遵纪守法,切实筑牢抵御腐败的有力屏障,真正做到风清气正,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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