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要常怀敬畏之心 (您是本帖第5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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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媒体通报的一些违纪违法的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都是从小事开始,缺少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自欺欺人,慢慢滑向深渊。这些反面案例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要把“敬畏”两字刻在骨子里,化为行动,从点滴小事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避免误入歧途。
敬畏,是行为边界的“压舱石”。敬畏之心,表现为对规则与底线的恪守。敬畏如同内心的警钟,在每一次越界冲动时响起,使我们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它是自律的源泉,让自由不至于沦为放纵,让权力不偏离责任的轨道,不触碰法律红线。
许多人在第一次逾越红线时也内心惶恐、忐忑不安,也明白其中危害,但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由于内心意志不坚定,缺少敬畏之心,容易被假象所迷惑,心存侥幸、自我麻醉自己;有的人自以为是,自认为手段高明,方式隐蔽,无人能知;还有人认为彼此有承诺,不会泄露信息……问题的根源在于内心缺少敬畏,缺少对法规法纪的敬畏,从而铤而走险。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现实教训告诫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摒弃“小事不要紧,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要把“敬畏”之心外化于行,要敬畏规章制度,要敬畏内心良知,要摸着良心干事情,要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用一身正气抵御歪风邪气,才能行稳致远,奔向更加广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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