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让”警示教育”真正发挥“警示”作用 (您是本帖第7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
头衔:注册会员
:609 | :0 |
经验:402 |
主帖:195 | 回帖:193 |
注册时间:2022-01-17 |
来自: |
|
“警示”即告诫示意。从心理学上讲,指一个人从内心引起警觉从而做出正确判断的心理过程。
在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中,注重做好“三抓”即抓小、抓常、抓深,经常性地触动内心世界,时常在心灵深处“三省吾身”,就能确保警示教育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第一要及时“抓小”。
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要及时抓“小”。在工作中要善于察颜观色,把握领导班子中错误的情绪和苗头,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往往都是个人内心真实的反映。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都能看出一个人的真实内心。一次评先,一次评模,奖励分配,绩效考核,都能看出班子成员的思想境界。如果在警示教育中能从“小”处着眼,从“小”上突破,及时善意的提醒,切实能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第二是坚持“抓常”。从现实看,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风险无时不有,只有做到警钟长鸣、抓在日常,才能防止党员干部思想懈怠,在开展警示教育时不能仅满足于一两次活动,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时刻绷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之弦,让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扩大。
第三是重点“抓深”。警示教育如果仅限于案件通报,党员干部就容易沦为“吃瓜群众”,把警示教育当故事听、当电影看,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时要注重挖掘“身边人”案例,深入剖析同类岗位、同级职务违纪者“第一次”是如何破戒的,又是如何越陷越深;同时,让党员干部结合案例对照自查、举一反三,让警示案例真正入脑入心,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从而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的警示教育才能真正触及灵魂,触及内心,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之鉴,警钟长鸣。作为党员干部都应该重视警示教育活动的机会,对照反面典型,用好身边案例,从内心深处警醒起来,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坦荡做人,干净做事,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白,为社会的风清气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