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化加强交通违法整治 (您是本帖第713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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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夜间,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50名精干警力,在县城区建丰路、花锦路、新化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夜查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行动持续至次日凌晨3时许,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3起,暂扣违法车辆19辆,对“无证+酒驾”和“二次酒驾”的6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全部实行5日行政拘留,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6月1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在新化路临时检查点,有一辆无牌的摩托车从制药厂方向驶来,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交警靠近该驾驶员时,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用酒精测试棒检测时,酒精检测棒亮起红灯,并发出“酒驾嫌疑”警报。经过酒精吹气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3.2mg/100ml,属于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男子班某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又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据班某自述,其当晚在朋友家喝酒,席间喝了几瓶啤酒,席散之后便驾驶无牌的摩托车前往文昌路某桌球室打桌球,行至半路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
因班某涉嫌无证、饮酒驾驶无牌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大化交警依法对其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无独有偶,当晚11时许,在城郊接合部的建丰路都安路口,有一辆灰色皮卡车从城区方向驶来,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韦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系统调查发现,2022年3月15日韦某曾因酒驾被交警处罚,其持有准驾车型为C1D类驾驶证被暂扣了6个月,也是刚通过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人韦某这次酒驾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大化交警对韦某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5日行政拘留。
驾驶人韦某说:“当晚,在巴歪朋友家聚餐,席间因为太高兴,便和朋友喝了两瓶啤酒。晚上11点多结束晚宴,自己感觉还是很清醒的,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皮卡车回乡下老家。这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啊!下次我绝不会再犯‘酒驾’了。”
据了解,大化交警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查处无证、酒驾、超员 、超载、无牌、报废等各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防范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无证+酒驾”和“二次酒驾”等特别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除罚款、记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之外,一律实行3至15日的行政拘留。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通讯员 唐奇宏 覃妙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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