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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原创] 法官的政绩,不在数字在人心 (您是本帖第4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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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引用  悄悄话 评价  收藏  编辑 看楼主  [更多功能] 发表于 2026-10-12 14:42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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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对人民法院而言,政绩观不是抽象概念,它藏在每一份裁判文书里,体现在每一次庭审中,最终写在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里。作为一名法官,不妨常问自己:我们的政绩,究竟是办了多少案、标的多大,还是矛盾真化解、诚信得维护、群众真信服?答案,在民心。

别让“漂亮数据”遮住为民初心。结案率、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当然要重视。但如果只盯数字,就容易跑偏。现实中,有的为追求超低上诉率“强迫调解”,有的为结案率“虚假报结”,有的诱导撤诉再起诉,有的把可并案案件人为拆分。表面看数据好看了,实际上程序权利受损、矛盾没解决、群众诉累加重。这样的“政绩”,是错位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是案结事了、群众信服。优秀法官“如我在诉”,在邻里、婚姻家庭纠纷中主动走访、耐心释法、协调沟通,把群众难事当家事,这才叫把政绩写进人心。

公正,才是司法的生命线。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摒弃“唯数字论”“唯速度论”。质量优先,而非速度至上。为快而快,忽视事实证据,导致发回重审、改判甚至冤错,这样的“政绩”毫无价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程序违法是最大不公。要保障当事人陈述、辩论、上诉等权利。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法官的“政绩单”。要敢于穿透表面证据、查明真实法律关系。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才是硬道理。

效率要追求,但不能“程序空转”。“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群众最怕久拖不决。有的案件因事实不清反复发回,有的因管辖权争议“踢皮球”,增加了诉讼成本,消磨法治信心。真正的政绩,是扎实审理、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是简单快慢分道,而是以更优资源配置回应群众对效率的期盼。通过个案裁判确立规则,引导批量纠纷诉前化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这是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实践。

为民,是根本宗旨。司法成效,最终由群众评判。要真正做实“如我在诉”,不能简单机械“依法驳回”,而要情、理、法相融;对待群众困难,在法律框架内尽力帮扶,传递司法温度。落实“有信必复”,认真对待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防止小问题拖成大矛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便捷服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廉洁,是底线。政绩观异化,背后往往是权力观扭曲。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以过硬作风赢得群众信任。

法官的政绩,不在报表里,在人心里;不在速度里,在公正里;不在结案数字里,在矛盾真化解里。恪守司法为民初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宁陕县人民法院  郭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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