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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秉烛明公私 律己守正道 (您是本帖第37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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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竹坡诗话》记载的一则典故,至今仍极具警醒意义。北宋一位李姓太守,深夜在官署秉烛处理公务,收到京城来信。阅览片刻后,他发现信件内容皆为家事,便当即熄灭公用官烛,点燃自备私烛再细读家书。“公烛之下,不展家书”,一桩细微小事,尽显古人公私分明、克己自律的为官操守。反观当下,少数人在公私之间模糊边界、随意变通,甚至暗设“旋转门”公私混用、以公徇私,与古贤操守形成鲜明反差。这则典故,为广大党员干部涵养清廉作风、校准行事准则提供了深刻镜鉴。
一烛之别,彰显小节坚守,筑牢作风防线。在外人看来,借官烛阅家书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不必过分较真。但小节不守则大节难保,所有作风滑坡、纪律失范,往往始于细微之处的松懈退让。工作中,个别干部抱着“无伤大雅”的心态,占用公共资源办私事、依托岗位便利徇私情,一次次突破细微边界,慢慢淡化公私底线,让私心杂念不断滋生蔓延。小事不拘、小节不严,久而久之便会放松自我约束,最终误入歧途。党员干部当以古贤为镜,摒弃侥幸松懈心态,慎微慎初、防微杜渐,在细微之处守规矩、严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
一烛取舍,坚守公器之本,涵养敬畏之心。公烛取自公帑,专为公务、服务民生,承载着公共责任与群众信任,绝不能被私人事务占用。岗位赋予的资源、配备的条件,都是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工具,而非谋取便利、满足私欲的私产。少数人公私不分、肆意越界,根源在于特权思想作祟,错把公共资源当作个人便利,肆意打制度“擦边球”。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明晰公私边界,严守公器公用、公权为民的准则,绝不以公谋私、损公肥私,始终把公共资源、岗位权力用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上。
一烛自持,诠释慎独初心,坚守立身正道。深夜官舍、无人监督,换烛之举无人知晓,却最能考验本心修为。《中庸》有言:“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规章制度是外在约束,内心自律才是恒久底气。公开场合守规矩易,独处之时守本心难。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常自省察,勤掸思想之尘、常破心中之贼,把公私分明、严于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无人监督亦自律、细微之处不逾矩。
一烛分公私,一念守清白。小小烛火,映照的是修身立德的大境界、清正履职的大格局。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典故为镜,于小事守分寸、于用权存敬畏、于独处严自持,守牢公私界限、涵养清廉作风,以坦荡清白的立身姿态践行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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