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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家乡的味道 (您是本帖第60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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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味道
色静顿错 文/图
宜山的山水是瘦的。石头从地里顶出来,一嶙峋,一嶙峋的,像是大地不甘心被驯服,倔强地露着骨骼。泥土吝啬得很,却慷慨地生出两样东西来:田鼠,和酸。
鼠是地里偷粮的贼,却也是人们嘴里惦记的肉。都说“一鼠顶三鸡”,话里透着一种从艰辛里榨出油来的精明与得意。我小时跟父亲回老家扫墓,未进堂屋先闻声,火塘边已热闹得像一锅沸水。叔伯们见了父亲,眉眼都亮了,喊着“捉到好东西了!”那“好东西”便被拎出来,几只肥硕的田鼠,毛灰褐,尾巴粗长,用稻草捆得结实。他们提起往青石地板上一砸,“噗”的一声闷响,那活物便软了下去。这处置,有种山野的直截与狠劲,是生计的粗糙,也是宴席的开端。
火塘里的稻草火正旺,噼啪响着,吐出金红色的舌头。鼠被架上去,焦毛的气味腾起来,有些呛却混着稻草的清香。烧尽了用瓦片细细刮擦,露出紧绷的、粉白的皮。破膛开肚,脏腑掏净,肉剁成块下锅。那边酒已斟满,划拳声声、山歌对唱,混着锅里渐起的咕嘟声,把屋子抬得热乎乎暖烘烘的。我地尝了一口鼠肉,紧实滑嫩,确无腥臊,只有纯粹的肉香,难怪长辈们钟爱这味道,是山石地里挤出的力气,是劳作后直接的犒赏。
长大了,回去总要寻这味儿。如今花样多了,红焖的浓醇,烧烤的焦香,卤水的深沉。但我偏喜一盅清补凉鼠汤。清水慢炖,佐些黄芪枸杞,汤色清亮,肉在其中越发滑嫩,鲜味紧实却润了味蕾;鲜味丝丝渗汤里,药材的甘苦隐约托着;是山野的补,也是乡愁的引。孩子们却爱烤田鼠,啃得小手油亮,嘴角流香,他们眼里无传说的负担,只认这酥脆的快乐。
酸,来得比鼠更惊心。我跟父亲回去参加表哥的婚宴前夜,火塘上的大锅水沸腾着,冒着白汽。二姑妈从暗处的墙角下抱出一个沉沉的瓦坛。坛口封着厚厚的布与泥。揭开那一瞬,我几乎要晕厥,一股浓烈到撞人的酸臭味,劈头盖脸炸开来,像陈年的梦魇骤然见了光;胃里翻江倒海,我吐了一地,眼泪也逼出来。父亲拍着我的背,声音稳得像山:“莫怕,是酸糟鱼,好吃哩。”我看着姑妈用筷子挑出一坨坨暗沉的、似肉非肉的东西落进锅汤,更觉恐惧,索性蜷在火塘边的地上昏昏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父亲端来一碗粥唤醒我,我迷迷糊糊接过。粥温烫米粒软烂,入口一股尖锐的、清冽的酸味直冲上来,先是一惊,随即那酸里竟透出隐隐的鲜,丝丝的甜,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醇厚,把肠胃熨帖得舒舒服服。我抬头说:“酸的好吃。”父亲笑了,皱纹里漾着一种“你总算懂了”的欣慰。那酸从此便钉在我记忆里,它不再是臭味,而成了一种力透纸背的和时间的滋味,是鱼与米在黑暗坛中漫长的厮磨与涅槃。
如今每次回家乡,我总要去市场寻那酸汤猪脚。汤汁仍是那么醒脾的酸,猪脚皮色金黄,肉厚紧实,炖得糯烂,酸味钻进纤维里,油腻全解,只剩满口的酸活与香浓。我把它带回海边给朋友们尝食。初闻酸味时蹙眉,尝后眼睛变亮,“这酸,鲜得怪!很爽。”我笑着点头心里明白,他们尝到的鲜是宜山石头缝里挤出的光阴,是火塘边一代代人捂出来的生活传承。
桌上的菜式早已“百花争艳”,但鼠肉的滑嫩,酸汤的醒脾,猪脚的肉香,永远是这百花深处的根茎。它们从贫瘠里长出丰腴,从粗粝里熬出精致,是家乡教我最初的辩证法:那最不堪的形貌,最冲撞的气味,往往内里藏着最厚实的馈赠;这味道,纯宗得像山里的石头,不改其质;也活得像坛中的酸糟,一直在悄悄地惊人地演化着新的醇香。
我忽然懂了父亲当年拍我背时的那份平静。他拍的不是一个呕吐的孩子,拍的是一个正要跨过一道味觉门槛的后生。那道门槛一边是恐惧与陌生,另一边则是接纳与懂得。
家乡的滋味,从来不只是舌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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