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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加班被同事敲窗吓住院,同事被判担责10% (您是本帖第9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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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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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同事用力敲了一下窗,结果被吓出心律失常。近日,吉林省法院发布了一起办公室内由“开玩笑”引发的纠纷。事发当天,原告孙某某在工位上专注处理工作。连续多日的熬夜加班让她身心俱疲,神经一直紧绷着。这时,同事吴某某路过,快步走到孙某某的工作区域窗边,猛地抬手用力敲击窗户玻璃。孙某某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了,身体瞬间僵住,紧接着胸口发闷、呼吸不畅,最终被诊断为心律失常-室性期前收缩,不得不住院治疗5天。
事后,孙某某认为自己的身体损伤是吴某某突然敲窗惊吓所致,要求对方赔偿9454元,但吴某某觉得自己只是无心的玩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便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某的心律失常主要系自身体质及熬夜、加班等因素所致,属于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吴某某的过失行为是损害发生的次要诱因,应承担次要责任,所以判决吴某某赔偿孙某某4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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