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获批 千年非遗获法治护航 (您是本帖第5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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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正式批准《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这标志着被誉为 “东方狂欢节”的宾阳炮龙文化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为传承和弘扬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图为宾阳县2025年舞炮龙活动,炮龙在鞭炮声中狂舞。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徐天保 摄
立法护航:千年非遗开启法治传承新篇
宾阳炮龙文化起源于北宋,至今已有近千年历史,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作为壮、汉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晶,宾阳炮龙节以“炮声不停、舞龙不止”的独特形式,承载着宾阳县民众禳灾祈福的美好愿景,每年吸引数十万游客参与。
此次获批的《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明确将宾阳炮龙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内容涵盖文化遗产认定、传承人权益保障、安全环保要求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对濒临失传的技艺采取数字化抢救措施,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针对炮龙节期间的燃放管理,《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明确划定燃放区域和时间,同时建立大气污染防控应急预案,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传承创新:从民俗节庆到文化IP的跨越
近年来,宾阳县积极探索非遗活态传承路径,通过“文化 + 旅游 + 产业”融合模式,推动炮龙文化从传统节庆向现代文化IP转型。目前,宾阳县已建成炮龙文化园、炮龙老庙等核心展示区,开发出40余款 “宝葆炮龙”系列文创产品,并将扎龙、舞龙技艺纳入中小学特色课程,培养年轻传承人队伍。数据显示,2025年,宾阳县舞炮龙活动吸引50多万人参与,其中外来人口约23万人,拉动社会消费约3.5亿元,同比增长7.6%,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发展方向。根据《规定》,宾阳县将通过政策优惠等方式,支持非遗工坊、文化产业园等载体建设,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推进文体旅商深度融合发展。同时,鼓励传承人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推动炮龙文化走出国门,提升国际影响力。
多方协同:构建非遗保护共治格局
在立法过程中,南宁市、宾阳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传承人、社区居民等各方意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的正式获批,是宾阳炮龙文化保护的里程碑,为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广西样本”,经验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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