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破除不合理门槛,还市场以公平与活力 (您是本帖第307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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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宾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表面上是为规范研学市场、保障学生安全,实则通过一系列苛严条件筑起高墙,将新入行企业与中小机构拒之门外,严重背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更涉嫌以行政手段垄断市场、扼杀竞争。此举不仅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背道而驰!
一、苛责经营条件,扼杀小微生存空间
文件中要求机构“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配置至少6名专职人员”“单次承办300人活动或两年累计接待1000人次”等条款,全然无视小微企业的实际生存环境。
新创企业往往以轻资产模式起步,需通过灵活经营积累经验与资源,而此类硬性规定直接剥夺其参与资格。试问:研学服务的核心是场地面积还是课程质量?是机械堆砌人数还是安全保障能力?如此本末倒置,实为懒政思维作祟!
二、保险与纳税门槛,变相驱逐创新者
“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于40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等要求,对初创企业无异于天方夜谭。新机构初期营收有限,纳税信用等级提升需要时间,而高额保险费用更会大幅增加运营成本。这些条款看似“保障安全”,实则以一刀切的方式将尚未站稳脚跟的创新者逼入绝境。若真为安全考量,为何不通过动态监管与分级管理实现风险防控?
三、经验垄断,固化既得利益格局
“有单次承办300人以上中小学校外实践活动或近两年累计接待1000人次”的经验门槛,本质是保护现有大型机构的市场份额。
新入行者若无法承接项目,何来“经验积累”?即使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大学教授下海创业也不得门槛而入?是先入场通吃还是凭业务能力拼夺市场?
这种循环逻辑赤裸裸地宣告:市场只属于旧玩家,后来者永无机会!如此“备案制”,实为“特权制”,与“放管服”改革中“减少准入限制”的要求南辕北辙。
四、行政干预过甚,背离市场化原则
文件要求机构“与教育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签订合同”“接受全过程监管”,表面上强化管理,实则赋予行政部门过度干预市场的权力。若监管异化为审批,服务异化为盖章,市场活力何在?研学本应是教育、市场与社会多方协作的领域,如今却沦为行政权力的跑马圈地场!
五、发文及规定最后登记申报时间耐人寻味
此文显示发文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即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市局发送旅行社等相关机构收到此文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下午,此时日历天已过半个月,春节后上班已过一周。此时距离最后申报日只有半个月,11个工作日。
为什么是年前最后一天才成文?
为什么是节后一周才正式发文?为什么留给申报的时间那么短?
这是不是给人留下瞎想空间?
呼吁:打破桎梏,重塑公平竞争环境
我们强烈要求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与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 取消不合理硬件门槛,以服务质量和安全能力为核心标准,允许小企业与新机构通过灵活方式参与竞争;
2. 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规模与能力动态匹配监管要求,避免“一刀切”;
3. 开放经验积累通道,为新机构提供试运营期或联合承办机会,打破经验垄断;
4. 简化行政流程,减少非必要审批,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公平竞争与开放包容,而非用行政枷锁维护少数既得利益者。若继续固守此类不合理门槛,不仅将扼杀行业创新,更会让“研学实践教育”沦为形式主义的牺牲品!望有关部门悬崖勒马,还市场以公平,还教育以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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