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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说的第一,我也是一个曾经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首先说办理贫困证明流程,学校都会有明确交代,从村委先盖章,为什么是村委先盖章,因为村委是离我们最近的一级政府服务基层组织,最了解、最清楚我们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所以村委盖章就等于证明了困难情况属实;然后再到镇上民政,最后再到县(区)民政盖章,基层村委证明了情况属实,镇、区两级盖章都不难,本事件中镇、区民政先盖章了,是不符合常理理解和学校要求的,你说的社区掩盖第一次不盖章的事实,是因为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镇、区民政为什么可以先盖章,由于不好评论的原因,只是没有予以回复而已,没有必要解读为掩盖事实。
针对你说的第二,“误导网友以为当事人要求出具低收入证明,其实这张表根本就不需要居委会出具证明
”事件中当事人要求居委会盖章就是对表中的情况进行属实证明,怎么是不需要证明呢?现在是事件当事人还要求居委会出具困难证明(与低收入证明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不困难又如何是低收入呢?)“社区人员解释把低保申请与学生困难申请混为一谈。”社区工作人员是解释一些政策规定,是说社区的低保户学生都可以通过申请得到国家助学金,非低保户的学生也就是你这里的学生困难申请,当然要核实收入后是否确实低收入家庭,才可出具困难证明。核实是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的,也是防止本不困难家庭故意装作困难以贪图心理挤占国家救助资源。
针对你说的第三,社区工作人员回复“不要妄加评论”确实没有这个权力,出现这个回复应该是社区工作人员看到大家不基于事实的误会评论一时情急,这样回复了。言论自由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但这种言论最好基于客观事实基础,否则就可能传播扩散谣言,造成错误的舆论压力,现在国家也有法律规定对传谣造谣者有相应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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