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写给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的一封信 (您是本帖第111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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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名举报广西百色市纪委监委及公安系统相关人员违纪违法的材料
尊敬的中央第十三巡视组领导:
请求人:杨昌锋,男,1969年5月17日生,汉族,大学文化,广西乐业人,原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现羁押于平果市看守所,住址:广西乐业县同乐镇三乐街188号,身份证号:45262919690517213X。
本人郑重实名举报广西百色市纪委监委韦刚、杨桂龙、黄海礼及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韦红铭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因与上述人员存在工作矛盾及个人恩怨,他们为排除异己、发泄私愤,合谋策划一系列诬陷行为,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干扰司法公正。恳请上级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彻查事实真相,还本人清白。
一、矛盾起因与事实背景
本人与韦红铭曾同为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因以下工作事宜产生深刻矛盾:
工作期间,本人依法打击韦红铭与他人合伙开设的赌场,直接影响其非法利益,由此结怨;接任右江公安分局局长后,掌握韦红铭收受右江民警集资房项目承建商“向某”、分局办公大楼承建商“石某”巨额贿赂的线索,其多次策划对本人进行陷害;百色市纪委监委杨桂龙曾要求提拔其姐夫张文新为分局法制大队长,因张文新不符合任职条件,本人依规未予同意,导致杨桂龙怀恨在心;韦刚原系韦红铭在那坡县公安局的下属,为其忠实拥护者,调任市纪委监委后,多次受韦红铭指使威胁本人。韦红铭升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后,认为本人对其构成竞争威胁,多次公开扬言“要整垮我”。2023年5月,百色市公安局局长罗卫东调走,韦红铭负责市局全面工作后,立即联合韦刚、杨桂龙启动对本人的诬陷计划。
二、非法留置与诬告陷害的具体事实
(一)合谋策划虚假举报
韦红铭、韦刚、杨桂龙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韦红铭找到浙江百色商会会长吴旺财,指使其一并制作伪证,以“实名举报”形式向百色市纪委监委的韦刚、杨桂龙举报本人“收受吴旺财巨额贿赂”;
2. 杨桂龙负责搜集、编造虚假材料,违规立案,并主导对本人实施非法留置。
(二)被举报人关联的违法活动背景
吴旺财与韦红铭早有勾结,早年在那坡县便一同从事边境走私、开设赌场、经营涉黄娱乐场所等违法活动,韦红铭为其充当“保护伞”。韦红铭调任右江公安分局局长后,吴旺财随其进入百色中心城区,继续经营白金汉宫、0776酒吧等涉毒、涉黄场所。其中: 0776酒吧曾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惊动中央,吴旺财为该酒吧最大股东;韦红铭为帮吴旺财脱罪,安排马仔周雄金顶罪,并利用职权违规为周雄金办理取保候审,使其长期逍遥法外;2020年本人担任右江公安分局局长后,依法将周雄金抓捕归案,彻底触怒韦红铭、吴旺财。
此外,韦刚在那坡县公安局工作期间,促成吴旺财与韦红铭相识,三人长期合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本人担任右江公安分局局长后,大力整顿涉黄涉毒场所,对白金汉宫酒吧等违规场所予以停业整顿,切断其非法财路,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
(三)非法留置期间的违法对待
2023年韦红铭负责市局全面工作后,迅速联合韦刚、杨桂龙虚构本人“担任右江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收受吴旺财巨额贿赂”的事实,由吴旺财实名举报,杨桂龙主导“调查”,通过编造假材料、违规立案对本人实施非法留置。留置期间,黄海礼(自称“黄由简”)带队对本人实施残酷折磨:采用饿肚子、剥夺睡眠、威胁家人等手段逼供,每天强迫本人在独立圆凳上定坐十七小时以上,导致两侧臀部严重溃烂;长达6个月的留置期间,除上厕所外,本人被关押在不足10平方米的审讯室,吃喝拉撒睡均在其中,体重从170斤降至108斤;强迫本人按照其要求作出全部虚假供述和自述,甚至在留置初期,偷偷在本人私用车内放置毒品进行二次栽赃,直至本人被迫作出虚假供述后,黄海礼才称“毒品与你无关”。
本人被非法关押于留置点审讯室(讯问室)6个月,期间吃饭、睡觉(睡地板)、写材料、接受审讯等全部活动均在该房间进行,全程有监控录像可证实上述事实。
三、法律依据与违法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韦刚、杨桂龙、韦红铭、吴旺财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以陷害本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捏造本人“收受吴旺财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通过作伪证、编造假材料、违规立案等方式,意图使本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为严重侵犯本人人身权利,破坏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四、纪委拒不提供关键证据,阻碍司法公正
1、拒不提供完整立案调查材料:百色市纪委监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拒不向司法机关提供留置本人的完整立案调查材料,仅以“线索”名义移送逼供形成的虚假证据。此行为严重违反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将调查认定的违法犯罪事实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全部证据和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清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阻挠调取监控录像,掩盖刑讯逼供事实:杨昌锋本人及律师多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要求调取留置期间(2023年7月25日 - 10月30日)的24小时监控录像,以查证刑讯逼供、威胁恐吓的犯罪事实。然而,平果市检察院与法院在韦刚、杨桂龙等人的威逼下,相互推诿责任,拒绝调取相关录像。此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定程序,也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和监督体系。
此外,上述人员还涉嫌滥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求事项
1. 请求上级机关依法调取韦刚、杨桂龙对本人非法留置期间的全部原始调查材料(包括举报材料、询问笔录、调查过程记录等),查明案件真相;
2. 请求依法调取本人被非法羁押于留置点审讯室6个月的24小时监控资料,证实本人被折磨、威胁、强迫作出虚假供述的全过程;
3. 请求对韦刚、杨桂龙、韦红铭、吴旺财等人的诬告陷害、作伪证、滥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等行为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查百色市纪委监委内部腐败问题;
4. 本人掌握韦红铭违纪违法及贪污受贿850万元的相关线索,可配合上级机关调查核实。
恳请上级机关高度重视本案,彻查百色市纪委监委及公安系统相关腐败问题,让违法者受到惩处,让无辜者得到公正对待,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此致
中央第十三巡视组
请求人:杨昌锋(家属联系电话:18677686975)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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