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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钦州城市综合执法局是否要效仿南宁市城市执法局的工作
(您是本帖第224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5)
李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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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10:58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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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和三无食品车摊在车路和行人道的经营应由何部门管
昨晚广西电视台播放南宁市和辖区的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首次在车路和行人道的车摊主进行警告教育和对再犯者处罚,
我多次向钦州市场监督局
和城市综合执法局反映钦州幼专、林科所和英华学院一带的车路,行人道被共亨电动单车以及三无食品车摊,出租电动车、搭栅经营占车路、便车道和行人道严重堵塞交通,造成车人相撞的交通事故,同时我反映钦州幼专对面
傍钦方屋村方某等人填河溪抡地违建
的问题
,
我发表在新华网、人民网、今日头条和广西日报新闻网红豆社区党报网络论坛的图文,给城市综合执法局的领导,但无人去处理,
钦州市林科所住宅区的房东和店主把屋前行人道南侧的园林花带草坪,租给他人经营,
4
月
14
下午在铺班马线行人道的工人,准备好水泥沙浆,要加厚铺平原凹凸的水泥地时,奶茶店的房东夫妇过来说
:
“事前不知这儿做班马线行人道,这是我们双职工家的地盘,不要你们铺平,自己铲开铺平得了,这地板就是我自己斗制的了,我们己答应租给流动摊车,我们的租
户
奶茶店主也同意我们的处理”
,
钦州市林科所住宅区
前的便车路和行人道被占道经营,堵死交通,电动车只能从机动车道通过,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交警,市政、城市综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督局应进行整改,分流摩托车和电动单车,畅通便车道和行人道,减轻机动车道被非机动车占道的压力,确保人车出行安全。
交警昨天拉走车道的共亨电动车处罚,有一定的效果,但
行人道的三无食品车摊是应由市场监督局
和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的,
如果这两部门依法处理,就无人敢违规占道经营,消除安全隐患。
李瑞文
2025
年
4
月
18
日
、
振华乡村路与入西环南路的花带路口,和
行人道挤漏了
三无食品车摊,
城市综执法局和
市场监督部门应依法处理。
0
李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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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0:12 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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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堵住林科所一带便车道和行人道
出租电动车堵住林科所一带便车道和行人道
李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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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0:31 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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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堵住林科所一带便车道和行人道
李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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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0:19 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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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界商楼一带永远有非珐营运车堵路
李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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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09:01 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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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文
2025-05-12 10:054/137李瑞文
2025-04-19
钦州城市综合执法局是否要效仿南宁市城市执法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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