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三举措改“三不为”党员干部“有为”“奋为”“敢为” (您是本帖第40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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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改作风、敢作为、有担当已经成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但由于体制机制、政治生态以及干部自身等多方面原因,仍存在部分党员干部“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只有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白,对症下药,才能有效改变基层干部“三不为”现象。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为官有为”
针对基层干部存在的“不能为”问题,要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促进善做善为。在工作中,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工作方法,多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相互学习、交流经验,针对个人工作能力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找准症结逐一解决,帮助工作人员树立信心,让大家都“能为”。
二要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为官奋为”
针对基层干部存在的“不想为”问题,要端正思想,引导大家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同时要严格考核,严明纪律,完善奖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机制。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鼓励“为官敢为”
针对基层干部“不敢为”问题,要让干部减少后顾之忧,增强干部的主体意识,提升干部主动作为的自觉性。对想干事的干部要给予一定的宽容,最大限度地宽容理解干部,有时还要主动为干部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地问责,避免“大干大错、小干小错、不干无错”,从而挫伤干事者的积极性。要鼓励创新,对于那些工作中主动作为、敢于探索、取得成绩的干部要表彰表扬,对改革创新成效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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