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阮婉珍)近日,陆川县公安局民警在东山生态保护区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排鸟笼,17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振翅高飞,欢快的“叽叽喳喳”声瞬间在森林中唱响……
民警在东山生态保护区将17只画眉鸟放归山林。
陆川县地处广西南大门,是“广西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守护好该县生态环境,就是守护好南方生态屏障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陆川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推出以打促防、转化促防、优商促防、宣传促防的“四防”工作机制,写好保护生态的“防”字文章,不断扩大守护生态的群体,全力构建生态优良、产业兴旺、群众支持的新生态格局。
据悉,依托“昆仑2024”“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强化部门联动、深化警种协作等举措,陆川县公安局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亮剑,充分发挥以打促防作用形成强力震慑,全力守护陆川县的青山绿水。截至今年10月16日,陆川县盗伐林木案发案0起,滥伐林木案同比下降80%,失火案同比下降66.67%。
针对部分涉林案件嫌疑人家庭经济不富裕、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陆川县公安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建立涉生态案件人员回访机制,对接到《护鸟令》《生态服务令》《生态修复补植令》等涉案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充分运用“打击+教育+挽救+帮扶”的转化模式,帮助涉案人员的思想转化和生产生活,将“森林资源破坏者”彻底转化成“森林生态保护者”。
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陆川县公安局立足职能对辖区70家采矿企业、木材加工类经营企业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设企业“联系群”和“服务站”,加强检查与约束,监督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防非法占用土地、森林火灾、盗伐或滥伐林木等案件的发生,将森林资源砍伐者变成植树者。2023年以来,陆川县企业主动恢复森林地貌105亩,未发生企业破坏森林的案件,让产业发展形成生态发展的持续动力。
“大家要一起动手,共同建设和呵护美好家园。”该局组建“生态喇叭宣传队”,定期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开展护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越来越多群众加入生态保护行列。2024年,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全县共组建了14支生态保护义务巡逻队在崇山峻岭中穿行,守护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多措并举地“防”,拓展守护生态的群体,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喜人的变化。目前,全县林地保存面积达91255.45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46%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107.16亿元,呈现出一片环境优良、产业兴旺的良好生态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