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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以《办法》为尺 争当“合格党员” (您是本帖第15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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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引用  悄悄话 评价  收藏  编辑 看楼主  [更多功能] 发表于 2024-09-26 08:04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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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为推动党员队伍建设、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提供了制度遵循。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以《办法》为准绳,在党纪党规上下苦功夫、长功夫,全面准确领会“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在工作生活中始终坚持党员标准,时刻提醒自己,严格约束自身的言行,自觉增强党的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恪守底线红线,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触红线一毫。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背后的深意,要以《办法》为镜,强化问题意识,在汲取“不合格党员”的教训中从严从实检视自身,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要以案警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将“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真正弄明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真谛”,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袭和诱惑,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合格的标杆立起来。

  真正的合格党员干部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在一次次历练考验中成长起来的。党员不是简单的一个称谓,而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广大党员要知责于心、履责于行,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干劲,主动担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要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和“事事有回音”的担当,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真赞誉”和“好口碑”,做一个让党和群众放心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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