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豆社区 民生服务 热辣时评 → 立起不合格党员处置“标尺”
社区广播站:
  推荐:
  标题: [原创] 立起不合格党员处置“标尺” (您是本帖第12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18277476282的头像
头衔:注册会员
绿豆:66 黄豆:0
经验:44
主帖:22回帖:22
注册时间:2024-07-09
来自:
  回复  引用  悄悄话 评价  收藏  编辑 看楼主  [更多功能] 发表于 2024-09-23 08:44 第1楼  
|帮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必须立起不合格党员处置“标尺”,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

    《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把握组织处置工作定位,规定组织处置方式,界定组织处置适用情形,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处置程序等进一步具体化,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原原本本学、逐句逐字学、联系实际学,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党员的管理,必须贯穿始终、久抓不懈。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严格标准和程序,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又要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做到不冤枉一名合格党员,也不漏掉一名不合格党员。

    惩是手段,不是目的。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进、以案醒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注重教育转化的作用,坚持在转化提高上下功夫。对待不合格党员不可“一刀切”,而是要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主客观原因,对未造成恶劣影响、情节较轻、有改正愿望的,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尽早摘除“不合格”帽子。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更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办法》为镜,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


本版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