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9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管理体制
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划分交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市政管理权(区域)
划分交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了确保2011年1月前市区(含港口城区、防城城区)市政管理权划分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区(含港口城区、防城城区)市政管理权的划分和交接工作,协调、解决交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成立市政管理交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新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凌立岳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沈祖斌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唐 忠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忠艺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国 港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兆明 防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黄忠艺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红、陈晓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各单位抽调,负责具体交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林 红 市市政局办公室主任
余远章 市市政局市政科科长
陈 晓 市市政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杨喜生 市环卫管理处主任
易 云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杨正任 港口区建设局局长
马文干 防城区建设局局长
李君宝 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所长
唐小雅 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
二、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市本级、港口区和防城区现管辖区的市政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及市政建设工作等。
(二)交接内容:1.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建设和管理;2.市政道路(含排水排污)的维护和管理,铁路道口的维护和管理,城市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3.道路绿化养护、公园和广场的管理;4.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5.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审批事项、城市执法、“五乱”整治等。
三、管理权限划分依据及标准
城市市政管理权的划分交接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权高度集中、建设权统分结合、管理权尽量下放”及“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促进市、区两级协调联动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的精神,在对市、区两级管权范围及内容深入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市、区两级市政基础设施的位置、数量、规模及运行状态等,以市政府相关文件及市编委(防编发〔2010〕76号)文件为依据,确定交接办法如下:
(一)环卫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运行管理权的划分
1.城区所有的道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由两城区分别按属地管辖范围负责,将城市生活垃圾归集到各中转站。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居住小区的清洁保洁工作由两城区按原管理模式操作。
2.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从垃圾中转站到垃圾处理厂的清运工作。同时负责对城区卫生保洁的监督检查。
(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权的划分
根据防编发〔2010〕76号文件有关规定:
1.城区道路红线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及排水排污、绿化、路灯照明、公交候车亭、桥梁的维护管理,大型公园广场管理(以市政府界定为准)、市容市貌执法管理、行政审批等,由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道路红线宽度在40米(含40米)以下的分别由两城区按属地管辖范围负责。
2.除大型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内的公厕由市政管理局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外,其余公厕分别由两城区按属地管辖范围负责。
3.城区铁路道口的管理,分别由两城区按属地管辖范围负责。
4.管理职责范围划分过程中,存在交叉重复或区域职能不够明确的,由工作小组研究协商后上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市政建设项目权限的划分
在建和续建的市政工程,原则上在原项目业主建成后,按照各自的管辖权限进行移交管理。新建市政项目按新的城建体制执行。即道路红线宽度在30米以上的道路主要由市本级出资建设,道路红线宽度在30米(含30米)以下的道路由城区投资建设。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1日17日为市本级与港口区交接时间;
(二)2011年1月18日为市本级与防城区交接时间。
从2011年1月18日起,市本级、各城区按本方案所列之事项,分别履行相应职责。
五、交接事宜
(一)做好调查统计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确定区域和职能划分的总体框架,市本级、港口区、防城区三方交接主体,要按时间节点,尽快对原管辖区范围和内容的市政设施情况进行统计、造册,确定保留和移交的范围以便准确划分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
(二)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本方案进行研究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即按此方案实施。
(三)管理权的交接
1.现场实体移交:交接方案确定后,交接主体双方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和部门,根据需移交的范围及内容,现场实地清点核实,做好移交的记录和签证。
2.资料移交:移交双方要收集好移交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工程资料和文书资料,完整地提供给接收方,以利于今后的管理维护;涉及工具、设备、设施移交的,要提供数量、规模、型号、运行状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单等书面材料,确保接收方在移交后及时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
3.接收方要根据交接后的范围及内容,作出新的管理和分工方案,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移交方要积极配合协调接收方的工作,确保工作移交后正常开展。
4.交接单位要根据接收的方案,尽快作出2011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报财政部门审定,确保各项管理经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举措,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促进市、区两级协调联动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调动城区发展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城区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科学管理,加快我市城镇化步伐。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交接工作。
(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交接单位特别是两个城区一定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实体交接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做细做实,确保交接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空档。
(三)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交接工作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工作量大,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做好接管后的工作方案,做到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设施到位,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