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 我为群众办实事|盗窃、收赃一锅端!灵山警方34小时破案追赃! (您是本帖第147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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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灵山警方仅用34小时成功破获盗窃摩托车案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起,抓获涉案人员3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
8月4日11时许,伯劳镇的董先生外出回到家,把车停在家门口,没有上锁就进家门了。当天20时许,董先生准备外出取车时,却发现车已经不见了。8月5日13时许,董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报后,县公安局伯劳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走访排查并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黄某鸿(伯劳镇大路村委人)、黄某昌(伯劳镇大路村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6日16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伯劳镇大路村委将黄某鸿、黄某昌抓获。根据掌握的线索,8月6日23时许,民警抓获涉嫌收购赃车的陈某茂(伯劳镇伯隆社区人),并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此时距离接报案仅34小时。
经查,8月4日14时许,黄某鸿、黄某昌两人途经董先生家时,发现董先生停放在此处的摩托车非但没有上锁,甚至连钥匙都还插在车上后,顿时心生歹念。随后,两人将摩托车盗走。谁知没多久,摩托车便抛锚在路上,两人正想着怎么处理赃车,此时,做废旧回收生意的陈某茂刚好路过。随后,黄某鸿等人谎称赃车是亲戚的,坏在这里好几天,要当做废品卖掉。陈某茂明知此车手续不全,来历不明,但最终他还是贪图便宜,以远低于市场价收购了这辆摩托车。
目前,陈某茂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黄某鸿、黄某昌因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经警告教育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后释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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