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 【我为群众办实事】无事生非殴打他人?这个寻衅滋事犯罪团伙被灵山警方打掉! (您是本帖第128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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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灵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循线追踪,一举打掉一个寻衅滋事犯罪团伙,破获寻衅滋事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3人,缴获砍刀7把。
2021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李先生与朋友在灵山县陆屋镇中桥一便利店购物时,一伙青年男子上前进行言语挑衅,李先生等人并没有理会。随后,李先生等人骑车回家,谁知,刚到沙塘村委附近,这伙男子突然驾驶小车追赶李先生等人并将他们逼停。随后,这伙男子手持砍刀、水管对李先生等人进行殴打,并将他们的电动车、摩托车砸毁,随后扬长而去。接报后,县公安局陆屋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前期调查取证,依法立为寻衅滋事案进行侦查。
6月30日,正在紧锣密鼓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时,民警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其在陆屋镇教育路一酒店附近被一伙青年男子砍伤。经开展走访排查,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认为这些案件均系同一伙男子所为,遂串并案进行侦查。经深入摸排,民警发现施某(陆屋镇沙塘村委人)、施某某(陆屋镇沙塘村委人)、张某森(陆屋镇罗屋村委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6日7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分别在陆屋镇教育路、沙塘村委将犯罪嫌疑人施某、施某某抓获。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7月6日8时许,张某森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施某等人均对其结伙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经深挖审讯,施某等人又如实供述了曾于2021年6月21日在陆屋镇车站结伙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经查,施某等人均系社会闲散人员,游手好闲的他们经常聚在一起惹是生非。6月下旬,为耍横出风头,施某等人先后在陆屋镇车站、沙塘村委、教育路,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打砸车辆,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施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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