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廉语清风丨志忍私,然后能公 (您是本帖第3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
|
头衔:注册会员
:261 | :0 |
| 经验:278 |
| 主帖:30 | 回帖:154 |
| 注册时间:2023-07-20 |
来自: |
|
廉语清风丨志忍私,然后能公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4-09 07:00 分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奇
《荀子·儒效》有言,“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性情,然后能修”。其揭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人欲立身成事,必先过“私”字这一关。意志上能抑制私欲,方能一心为公;行为上能克制性情,方能修养品性。这对于今天的党员干部而言,仍是一剂清心醒脑的良药——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检验作风,彰显党性,体现操守。
“私”字何解?《说文解字》注释为“私,禾也。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后有段玉裁注:“盖禾有名私者也。”与代表公共利益的“公”相对,日常使用中,有私利、私欲、私心、私念等一系列词语搭配。然而,忍私能公的关键并非否定“私”,而在于公私之间的界限一旦模糊,权力的天平便会倾斜;当公器沦为私用时,那些曾经以为微不足道的偏移,终将成为难以挽回的歧路。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被千古传颂的为政者,其共同特质恰恰在于能够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这些词语背后,是一种“内不愧心,外不负俗”的人格境界。
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克己奉公、一心为民,是对领导干部政德的内在要求。旧时,因私事而拜谒请托,称之为“私谒”,因其隐蔽、私密而不易被察觉。《宋史》记载傅伯成生平之时,称其为官清廉、办事公正,从不曲意奉承,铁面无私不为各种请托开绿灯,留下了“权幸有私谒者,皆峻拒之”的佳话。《容斋随笔》曾记载,司马光将“客位榜”挂于客厅,旨在告众人:如发现朝政失误或百姓疾苦提建议的,请写好奏牍按程序呈送朝廷,待与同僚研究后选择可行的呈批实施;若只是请托私信,呈来也无果。如果来家私访,请勿谈及这类事情。古代先贤们秉持一颗公心,不为私利所迷,不为人情所困,实现了坐得端、行得正、走得稳。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志忍私”的“忍”字,意味深长,其关键就在于“克己修心”。这并非压抑,而是一种清醒的自觉;不是痛苦,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由。乱公心者,必始于私念之萌;失节度者,必源于私欲之炽。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这些权力本质上姓“公”,是用来为老百姓服务的工具,而非满足私欲的筹码。能否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关键在于能否在内心筑起一道“公私分明”的堤坝。
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共产党人历来泾渭分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就明文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不仅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衡量党性的标尺。私字大了,党性就弱了;公字小了,杂念就多了。毛泽东同志曾为自己定下“待亲三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爱亲人、念旧情,都是人之常情,但这一切都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这正是“志忍私”的生动体现。又如杨善洲所言,“我手中是有权,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它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不能用来办私事”。这位把荒山变林海的老书记,用一生践行了这句话。他手中的权,未曾为自己和亲人谋过私利,却为一方百姓留下了绿水青山。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对于今天的党员干部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价值观念,更需时时自警自省自励。在每一次选择面前,不妨问一问:这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念?在每一次诱惑面前,不妨想一想:这一步是否会模糊公私界限?在每一次请托面前,不妨掂量下这份情谊是否以公器为代价?唯有始终坚持公私分明,时时坚守公德公理公心,摒弃私利私欲私心,方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