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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恩来:十条家规 (您是本帖第237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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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1898年3月5日—1976年1月8日),字翔宇,曾用名飞飞、伍豪、少山、冠生等,原籍浙江绍兴,1898年3月5日生于江苏淮安。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不少故乡亲友给身为总理的周恩来写信,要求进京做事,在新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周恩来十分反感这种任人唯亲的腐朽作风,认为新社会不能搞旧社会的裙带关系。为此,他专门召集身边亲友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并定下了著名的“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侄儿周尔辉的父亲是烈士,周恩来将其接到北京抚养。当时北京办有干部子弟学校,是专门培养烈士、高级干部子女的。但周恩来没有让周尔辉上这样的学校,而是让他到普通的二十六中学住校学习,还特意嘱咐无论是领导谈话、填写表格,还是同学交往,千万不要说出与他的这层关系。后来,周尔辉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结婚,学院领导帮助他解决了夫妻分居的难题,把他爱人从江苏淮安调到学院子弟小学任教。周恩来知道后批评道:“这几年遭受自然灾害,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国务院也正在下放、压缩人员,你们为什么搞特殊化,不带头执行?”邓颖超也从一边给侄儿、侄媳做工作:“伯伯是抓压缩城市人口工作的,他要带头执行这项政策。”在周恩来夫妇的耐心说服下,侄儿、侄媳一起调回了淮安工作。周恩来说过,我自己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自己这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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