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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柳州一“熊孩子”玩游戏充值3万多元 家长申请退款遭拒 (您是本帖第134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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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一天内充值了22次,每次648元,这显然不合常理。”9月6日,柳州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在短短一周内,他年仅9岁的儿子小周为了购买手机游戏装备,竟在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支付花掉了孩子奶奶谭女士的3万多元。然而,当他发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申请时,却被客服人员以“该账号已是第二次申请退款”为由拒绝退款。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周游戏充值3万多元
周先生说,儿子玩游戏用的是孩子奶奶的手机,而孩子奶奶微信绑定的是她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1日,他帮孩子奶奶取钱时发现,原本存有3万多元的银行卡只剩下200多元了。
钱去哪了?为了搞清楚钱的流向,周先生查看了母亲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结果傻眼了:从8月24日起,每天都有多笔“商户消费”支出。其中8月27日是支出最多的一天,共支付了22笔,每笔648元,支付总金额达到14256元。
见闯祸了,年仅9岁的小周承认,是他拿奶奶的手机玩手机游戏时,通过奶奶的微信支付多次进行游戏充值,用于购买游戏装备。而奶奶的微信支付密码,是他最近在无意中了解到的。就这样,从8月24日到8月30日的短短一周内,他就往手机游戏里充值了3万多元。
申请退款遭拒
因微信支付的交易对象为“华为”,为了追回损失。周先生当即拨打了“华为消费者服务热线”,并按照要求发起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申请。
“对方拒绝了我的退款申请。”周先生说,华为客服人员按照他提供的交易单号等信息查询后告知他,因为此前他已申请过一次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并得到了退款,所以不能申请第二次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
原来,此前周先生的女儿在拿奶奶的手机玩游戏时,就通过奶奶的微信支付充值了1000多元,被周先生发现后发起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申请,并得到了700多元的退款。
“不管是第几次,这都属于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行为。”周先生认为,华为客服以第二次申请为由拒绝退款,显然不合理。
华为客服:将与周先生沟通处理
谭女士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显示,从8月24日11时53分支付第一笔,到8月30日16时28分支付最后一笔,在短短7天时间内,该账号共进行了50次支付交易,交易类型为“商户消费”,交易对象为“华为”,其中支付1元的2次,支付68元的1次,支付648元的有47次,支付金额总数为30526元。
6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华为消费者服务热线”。客服人员经过一番核实后回复称,他们将会与周先生沟通协商处理。
6日傍晚,周先生告知记者,华为客服人员已与他联系,并了解了他的诉求,表示将向上级反馈后再给他答复。
律师:如确认是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应予退款
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表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微信、支付宝等进行游戏充值或者“打赏”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超出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程度,相应的充值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其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吴敏认为,不管孩子是第一次充值还是第二次充值,只要能证明是未成年人的行为,家长都有权利按照要求发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申请。当然,家长也要为其管束不到位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柳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此帖于 2024-09-09 22:02 被 sr22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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