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衔:注册会员
:75 | :0 |
经验:28 |
主帖:8 | 回帖:20 |
注册时间:2014-10-15 |
来自: |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帖子中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市12315中心接到来宾市12345热线分送的忻城县城关镇某陶瓷店不退定金的投诉工单,并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转忻城县市场监管局分送至辖区城关市场监管所进行处理。
2023年3月29日,城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组织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参与调解。投诉人陈述称:被投诉方未及时交付瓷砖,且要求再交8000元才能订货发货,投诉人要求退还定金1000元。被投诉人某陶瓷店代表陈述称:投诉人到瓷砖店看货后双方形成购销瓷砖的口头约定,投诉人支付定金。后陶瓷店派人到投诉人家中测量尺寸并切割了相应尺寸地脚线,明确约需1.2万元的瓷砖方能满足装修需求,遂要求投诉人付8000元用于订货。后投诉人又反悔不要瓷砖。如坚持要退还定金,则投诉人需补偿店家已支付的测绘费、人工费、油费、地脚线损耗费等费用。
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投诉方认可被投诉方开展的测绘、切割地脚线等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费用,不再要求退还1000元定金;被投诉方也不再要求投诉方补偿其前期工作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均已当场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登记表》上对处理结果签字确认。该投诉件已办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