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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春生”:
您好,关于您近期多次反映的“养殖场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我局经调查处置,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殖场污染地下水的问题。2022年2月,收到您反映的鱼塘被污染问题,我局立即联合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桥巩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对您反映的污染问题进行核实,经现场核查,您反映的鱼塘被污染问题属实。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您所承包鱼塘当地人称“良水村水库”,面积约20亩,水库污染是由位于良水村水库东北面约1.5公里的来宾市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六道繁殖场管理不善造成的。针对六道繁殖场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我局牵头开展深入调查和处置工作:一是责令六道繁殖场立即整改场内污水处理和水库水污染问题;二是对该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款142.9102万元,处罚文书《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来宾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兴环罚字〔2022〕6号)于2022年5月31日在兴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在六道繁殖场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多次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广西泰检监测有限公司对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最近一次7月23日的结果显示水库水质符合农灌标准,水质监测结果可到我局查看。关于您近期图片中水面出现的枯叶及绿藻,8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水库现场查看,水库水源溶洞口水质清澈,水库水面自然生长有大量水藻,拨开水藻后可见水底,水库外流的出水也较为清澈、无臭味,现场情况可见照片(视频受限无法上传)。
二、关于您与来宾市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六道繁殖场的纠纷问题。因您所承包养鱼的水库水资源受六道繁殖场污染,我局积极联合当地政府先后多次组织您和养殖场双方开展赔偿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2022年4月26日,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桥巩镇政府终止了该项调解,并告知双方通过协商以及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在我局和桥巩镇人民政府的见证下,双方在调解文书上签字。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依法调查处理,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跟踪监管,同时继续保持同您的良好沟通。为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通过司法途径向肇事养殖场索赔,若需要我局再次组织调解可以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772-4773030)。同时建议您及时向渔业专家咨询处理水库的水藻覆盖问题,避免因藻类过度繁殖、死亡腐败导致水质恶化引发鱼苗死亡等问题。
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4日
2022年8月3日水库现场图片
图一 良水水库溶洞口现场水质状况:
图二 水库内持续外流的清水
图三 水库流水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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