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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红豆网友的答复
尊敬的fchdjrjffjdfekv红豆网友:
您于2022年5月15日在红豆网发布的《钟山县壹号广场300户全款业主面临灭顶之灾》,我局已知悉,您在论坛上讲诉的房产位于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现我局将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办理不动产权证情况
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共有A、B、C、D、E五个楼栋,5个楼栋分别于2016年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其中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A、B、C栋分别于2021年8月4日、2019年9月26日、2021年11月15日办理了房屋首次登记(总证)。该3栋部分购房户由于之前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时已取得银行的同意函,总证办出来之后,该部分购房户已可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证明、完税证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另外部分购房户由于一直未在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预告登记,破产清算前也未取得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解除该户抵押的同意函,导致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D、E栋一直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总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总则中1.2登记原则中的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除外。
二、我局协调解决办理不动产权证情况
针对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已备案未登记的商品房,我局也一直在积极寻找解决途径。2021年11月10日,我局根据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C栋16层业主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申请发函至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出具是否解除C栋16层在建工程抵押的意见,柳州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函中提出:其已对钟山县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诉讼,已进入司法阶段,在法院尚未制定执行方案时,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无法做出处理措施。
2022年1月18日我局再次发函至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议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钟山县壹号商业广场已备案未登记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2022年1月27日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函中提出:钟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受理了其对钟山县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要求我局暂时不予受理已备案的购房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办理手续,待破产清算达到既定程序,以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定认定书或裁定书作为后续启动受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的依据。
针对壹号商业广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县人民政府也高度重视,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2022年1月28日上午以及2022年1月29日下午召开工作布置会以及业主代表见面会,明确了由相关权利人按照破产清算程序提交材料予以核定后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办理建议
目前钟山县人民法院已指定广西汇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钟山县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并启动了对钟山县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核算工作。管理人将会按照程序履行相关职责并通知各购房户提供相关购房材料进行债权申报并予以核对,区分清算资产及清算外资产,届时,购房户可凭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定认定书或清算凭据办理不动产权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钟山县人民法院已为30户购房户出具凭证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2022年5月16日,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申请已办结28户。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桂高法会〔2021〕22号),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不动产保全措施的停止办理中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人民法院有关材料之日起停止办理除受理破产法院之外相关单位针对破产企业不动产实施的保全措施。相关单位如对停止办理保全措施有异议的,由受理破产法院负责协调解决,引导相关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如您对停止办理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建议您向钟山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协调解决。
附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桂高法会〔2021〕22号)
钟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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