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 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大平屯房屋土地新改造该查了 (您是本帖第229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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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达要在离本屯老屋不远处定点建立垃圾处理厂,由于空气太臭,难以入住所
以本屯集体要求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在自己的田地起居,之后不久外村(乡、屯)
也掺杂进来了。水之源发过贴就不说了,占土地还有理!
借此《农村城镇建设、人口普查》:(非本屯集体搬迁户用户)未经同意或批准申请
宅基地授权用户名额在内私人交易以及私自占用土地建宅(一户多宅)的依法处理
,如有不合法渠道取证办证的房产确权依法追究当事人。该查的要查办、该处理的
严惩!此地太弱基本成了无主之地!弱问一句拆迁无权无证户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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