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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安全直接关系着学生安危、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教育部政法司有关负责人4日介绍,教育部门要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为了落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地方的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调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坚持教书育人,狠抓校纪校风,让每个学生牢固树立尊重生命、保障权利的意识。二是严打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犯罪。三是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四是保证学校校舍、场地、教学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五是加强社会管理,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在各级教育、公安部门明确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卫生计生、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防疫和学生集体使用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针对个别地方发生且受到普遍关注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要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为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提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南宁市北湖路小学校风太差,学生在校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主要责任就在学校领导身上。
校领导一贯以来不重视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保障学生安全的制度建设, 致使校园欺凌的苗头或明或暗的不断滋生。请求上级领导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追究校领导的责任,大力整顿校风校纪,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校园安全的制度措施,切实把校园建设成阳光、安全的地方。
为何一个得了精神病的老师还能继续在校园内上班?是什么人在背后给她撑腰?如果是假病,城区教育局和学校为何欺上瞒下?这些才是关键,到底是谁在背后逼着城区教育局和学校一直是非不分的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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